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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团伙、成批量毒害古树 法院:被告均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 封面新闻      时间:2023-08-14 15:00:40


(相关资料图)

8月14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何某长等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入选典型案例。最高法表示,本案是跨湘赣两省六市九区县的多团伙、成批量毒害古树系列案件之一。人民法院对三名被告人判处实刑,且均依法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彰显了严惩危害古树犯罪、加强森林资源司法保护的坚定立场。

据介绍,2021年4月至12月,被告人何某长伙同欧阳某甲,在湖南浏阳、江西宜春等地寻找古樟树,并雇请陶某福、欧阳某乙等人(均另案处理)及被告人李某生,在树蔸部位钻孔并灌注草甘膦农药,欲待古树被毒死后采伐出售牟利。其间,何某长、欧阳某甲二人与谢某生(另案处理)约定,以33.8万元价格交易其中一棵古树,并收取谢某生定金8万元。

何某长、欧阳某甲共毒死古樟树7株,其中6株都有李某生参与实施。经鉴定,除两株古樟树树龄在300年以上外,其他5株树龄均在500年以上。2022年1月5日,被告人何某长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被告人欧阳某甲、李某生被传唤到案,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何某长、欧阳某甲、李某生违反国家规定,钻孔灌毒致古樟树死亡,属于毁坏古树名木,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以及自首、坦白等情节,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何某长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欧阳某甲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李某生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法表示,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是自然界的活化石、森林资源的瑰宝,保存了珍贵的物种资源,记录了大自然的历史变迁,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价值。近年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开展资源调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切实加强古树保护管理工作。

但受利益驱动,非法采伐、毁坏古树的案件也时有发生,甚至形成非法产业链,亟需加大惩治力度。有的采用灌注毒药的方式毁坏古树,给古树生长造成难以修复的损害,危害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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