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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石峰:规范执法与侦查破案实现“双提升”
来源:      时间:2022-12-23 02:27:33


(相关资料图)

□本报记者 刘海平 通讯员 胡新德 丁 丹

去年12月以来,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效整合内部外部优势资源,创新构建“一机制三中心”工作机制,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同受立案中心、大侦查作战中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紧密结合,贯穿执法活动始终,形成执法侦查活动闭环,实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共同担责、共同把关、共同提升,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能力和侦查破案效能明显提升。

石峰分局联合石峰区检察院在分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区检察院每周一派驻一名检察官到办公室工作,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参与勘验、检查、案件讨论等侦查活动,列出“证据清单”,统一取证标准、明确侦查方向,做到案件“诉得出、判得下”;以会商形式对一般刑事案件的案件性质、侦查方向、取证要求、羁押必要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检察机关认为按照“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不诉的,公安机关原则上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从而省略报捕环节,节约司法成本;对案情简单、情节轻微、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公安机关启动轻刑快办程序,检察机关接收案件后,限期提起公诉,加快案件消化处理进度。

石峰分局成立受立案中心,坚持热情服务到位、及时受立案到位、案情分析到位、侦查作为到位“四个到位”,对全区所有警情集中统一受立案,打破派出所辖区限制,采用由一名侦查副所长、一名侦查民警、一名辅警、一名专职法制员组成一个战斗单元的“四个一”工作模式,在受立案中心轮流受立案、侦查办案、一包到底。同时,石峰分局大侦查作战中心集成技术手段资源,下设反电诈组、刑事技术组等5个支撑组,按照视频一律追踪到底、信息一律研判到人、资金一律查控明晰、线索一律落地见效“四个一律”要求,做到每案必研、每案必侦。石峰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行“四班两运转”工作模式,嫌疑人出入登记、集中看守、法律文书邮寄等工作“一站式”完成,实现一站式办案、全流程监督、智能化管理、合成化作战。

通过“一机制三中心”工作机制,石峰分局案件执法质量合格率提升至73%,快办率达到85.90%,办案时间缩短了64.39%,实现了“轻案简办、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大案细办”,截至目前,没有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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